产品描述
卡波姆妇科凝胶使用说明书
[产品名称] 卡波姆妇科凝胶
[型号规格] 3g/支、3.5g/支、4g/支、4.5g/支、5g/支、6g/支、7g/支、8g/支、10g/支、15g/支、20g/支
[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]吉械注准20242180596
[产品技术要求编号]吉械注准20242180596
[生产许可证编号]黔药监械生产许20250003号
[结构及组成]
本品由卡波姆凝胶和供给器两部分构成。卡波姆凝胶由卡波姆、甘油、三乙醇胺、依地酸二钠、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、对羟基苯甲酸乙酯钠、纯化水、矫味剂组成。
[产品性能]
应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粘稠状胶体,肉眼无可见异物、无杂质。
pH值:应为4.5~7.0。
微生物限度:细菌菌落总数(cfu/g)应 ≤200 ;真菌菌落总数(cfu/g)应 ≤100;金黄色葡萄球菌、大肠菌群、绿脓杆菌、溶血性链球菌不得检出。
其他性能指标详见产品技术要求。
[适用范围]
适用于HPV病毒所致宫颈炎(宫颈糜烂)引起的充血、水肿、分泌物增多、瘙痒、脓样带下症状的缓解,并可缩小其糜烂面积。同时适用于对HPV病毒所致的阴道炎引起的分泌物增多、瘙痒、疼痛、鱼腥味症状的缓解。
[使用方法]
打开包装,自然平卧位,将供给器插入阴道,使凝胶推送到患病部位。抽出供给器,弃之。每日一支。宜睡前使用。
[禁忌症]
经期停用,处女、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,孕妇慎用。
[注意事项、警示以及提示的内容]
1.切勿与其他外用产品同用。
2.本品仅一次性使用。包装破损,禁止使用。
3.孕妇、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[特殊储存、运输条件、方法]
密闭、常温贮存。
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阳光直晒、剧烈冲击、碰撞和雨雪淋溅。
[生产日期]见包装盒
[失效日期]见包装盒
[使用期限]三年
[注册人名称]吉林冠茵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[售后服务单位]吉林冠茵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[受托生产企业]吉林省国械领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
[受托生产地址]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昆山路3087号
[注册人住所]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正阳广场以南长春市绿园区春城街道办事处2楼226号房
[受托生产企业住所]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昆山路3087号
[联系方式]0431-84524977
[邮政编码]130000
400-8818-2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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